我国
碳排放配额分配办法“将以基准线法为主,单位产品的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处于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就需要加大投资,让单位产品的排放量高于基准线,否则每生产一个产品,都要向
市场购买碳
排放权,或者只能退出市场。”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于12月2日在英大传媒主办的“2016中国
碳市场高峰
论坛”上表示,“只有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热电联产,在碳排放配额分配过程中,仍将阶段性的实施
碳强度法,但最终目标还是要统一实行基准线法。”
据中国经营网消息,蒋兆理认为,我国鼓励
减排的
政策工具必须从行政命令型、财税鼓励型向市场型转变,“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以来,我国减排政策已经清晰起来,应该说需要投入的资金将是一个天量的数字,实行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减排成本。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初步估计,每吨300元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才能真正发挥低碳转型的引导作用。若以当年全国七个试点地区的碳价平均标准测算,全国碳市场现货交易规模可以达到12~80亿元;如果考虑碳期货进入碳市场,交易规模将放大到600~4000亿元。
目前,我国已在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
深圳七个省市开展了
碳交易试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七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共计纳入企事业单位2000多家,年发放配额总量大约12亿吨,累计成交超过4800万吨二氧化碳,市场价格在12~130元/吨二氧化碳之间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