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8 23:12 来源: 南方能源观察
《巴黎协定》将于11月4日正式生效。英国与欧盟一直以来被视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先导者,英国脱欧之后,关于脱欧是否会影响英国的气候政策、影响欧盟的气候领导力及碳市场等探讨也不绝于耳。“作为第一个承诺淘汰煤炭、提出在2050年停止使用一切化石能源的国家,英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不减。”英国气候变化特使大卫·金爵士在接受专访时回答说。
针对中国目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弃风弃光、以及2017年全国推广碳交易市场等问题,中国能从英国的能源转型之路中有何借鉴?大卫·金爵士表示,用非市场的机制将新技术带进市场,当需求变大时,价格就会降低。
技术提升,逐步取消补贴
问:中国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类似英国此前的“可再生能源义务”(Renewable Obligation) RO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大量依赖补贴,这有怎样的弊端?英国为何不再沿用RO政策?
大卫·金:如果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下降,比如风机的成本下降到可以与化石能源抗衡,就没有必要依靠政府补贴。这也是为什么英国对与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放弃这个政策的原因,但是对海上风电我们仍然沿用可再生能源义务,这是因为海上风电的价格在市场上还没有竞争力,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补贴以刺激市场,并期望它具有竞争力。但我们并不打算一直沿用,在海上风电具有市场竞争力时,补贴也会取消。我们用一种非市场的机制将新技术带进市场,当需求变大时,价格就会降低。
问:英国现行的“差价合同”政策(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如何解决可再生能源依赖补贴的问题?
大卫·金:政府设立专门的差价合同,缔约方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以既定价格签订合同,当市场价与此合同价有出入时,政府会多退少补,为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更多保障。英国四岛有很高的人口密度,我们需要核能、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和太阳能这些不同的能源结构。虽然海上风电价格高昂,但我们一样需要它。
问:在CfD机制下,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的供需双方进入了自由市场,CfD补贴资金分配采用轮次分配,那么一些成本较高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可能处于劣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一些较为前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生存发展?
大卫·金:以英国政府正在商讨的潮汐发电为例,威尔士的三个海湾潮汐潮位变幅很大,可达63米,通过潮涨潮落的势能带动发电机发电,但他们的发电时间完全不一致,即当其中一个海湾在发电时,另一个却无法发电,但若将两者结合起来,发电持续性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威尔士的潮汐发电是英国政府正面临的一项重大决定,它也将运用CfD的价格机制。如果我们决定这么做,就会设定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可能不会像海上风电那么高。我认为这有机会取得成功,因为一旦我们有了潮汐发电系统的先例,以后应用这一技术的价格就会降低。我们也很关心潮汐发电的出口能力,这项技术在中国也可能受到欢迎。
问:威尔士的潮汐发电何时能投产?
大卫·金:我希望它会在明年启动,但现在还没有定论。我认为这项技术投产不需等待很久。现在设计和资金都已经到位了,只待政府作出决定。这个决定会影响许多国家,比如印度已经在关注这项投资。印度的一些海湾有着和威尔士相同的优势,所以如果英国政府做出决定,我们极有可能得到印度的投资。
碳税、碳交易,双管齐下
问:欧盟此前一直是气候变化领域的全球标杆,而英国也是欧盟气候变化的领导者之一,确定了自己205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80%的目标,脱欧是否会影响英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导力?
大卫·金:英国、德国、法国以及北欧国家都在气候变化领域居于先导地位,英国脱欧确实对欧盟影响很大,但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英国在欧洲的领先地位依旧强劲,因此我不认为不必担忧脱欧对英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问:目前欧盟的碳市场交易处于碳价低迷、需求不振的阶段,英国的脱欧,对欧盟碳市场有怎样的影响,能否详细说明?
大卫·金:我并不确定,但我预计英国有极大的可能性会留在欧盟的碳交易体系,但这需要多方协商。碳市场的容量越大,低碳政策的建立才会越有效。因此英国与欧盟在碳价方面的合作会远比英国靠自身有效。因此我认为英国极有可能会留在欧盟的碳交易体系,但是我在欧洲的同事却不这么认为,我们拭目以待吧。
问:中国将在2017年将40亿吨碳排放纳入全国性碳市场机制下,但是中国在七个省市开展的碳排放交易试点流动性较差,成交量、成交额低,其中五个试点的碳价大幅下滑,您对此有何建议?
大卫·金:规模起到很大影响,如果在中国全面推广碳交易,这时市场可能更为有效。在欧洲,碳排放交易的基本原理很简单,可用“总量-交易”体系阐释。碳价低的时候,可以调低规定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总量)。虽然看似简单,但现实中总会有人跳出来反对,声称这会影响他们的经济发展。我认为这应该建立一个协定,但是欧盟的28个国家并不容易就此互相妥协,想要谈拢很难,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碳价体系很有必要。你要为污染空气和气候变化付出代价,可以通过碳交易或者碳税为碳排放买单。某种程度上碳税似乎更为简单,或者可以像英国一样两者并行,既有碳交易也对排放碳征税。但我们并不认为这是征税,我们将其称为“最低碳价”制度(Floor Price),即设定温室气体排放公司所必须支付的最低金额,碳价只可以高过这一金额,不能低于基准金额。相对而言,采取碳交易的方式需要更艰难的协商。
应对气候变化,停用燃煤发电
问:中国计划在205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达到 86%,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达到91%,但是目前国内虽然有大规模装机,由于装机地区远离负荷中心,目前电力消费疲软,加之风、光发电不稳定,弃风、弃光现象很严重,虽然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但是实践操作却很困难,如何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目标?英国有没有遇到类似情况?
大卫·金:英国没有这种情况,对于弃风弃光的现象我也表示不解。可再生发电如果在当地无法消纳,那么可以架设线缆将电输送到经济发达的城市去。英国目前在挪威设立了世界上最长的海底输电线缆,线缆输电技术已经有了飞跃式的发展,从挪威到英国的这段运输,电量损失仅仅只有2%。
问:海底电缆的成本高吗?
大卫·金:海底电缆的成本要远高于这里陆上线缆的成本,虽然价格高昂,却是值得的。挪威的水电相当发达,在高原山区建有很多水坝,通过水能发电,不会排放温室气体,因此我们架设输电缆使用挪威的水电。当风能或太阳能不能发电时,可以使用来自挪威的水电,那为什么中国就不能这样做呢?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应用中储能技术也尤为重要,我相信这不仅是技术导致的问题,还有政策以及你所提到的经济下行的原因。
问:中国应该将可再生能源置于未来能源结构中的首要地位吗?
大卫·金:这个问题换个方式来提就是,中国应该继续投资使用化石燃料吗?答案是否定的,停止使用化石能源是能源转型所必须付出的。由于气候变化,在未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忽视二氧化碳的排放再继续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你了解气候变化的危害吗?上海面临被淹没的危险,这是一件好事吗?上海在长江入海口,黄埔江穿城而过,海平面升高,上海能抵御被淹没的危险吗?因此在未来你不能依赖化石能源。
不稳定性是可以控制的,在英国的能源结构中,有20%是风能、太阳能,这个比例还将上升,德国可再生能源占比更多。美国关闭了80%的燃煤电厂,燃煤发电是没有未来的,虽然对一些公司来说这个消息是残酷的,但这是能源转型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