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2016年东莞市重点排放企业
碳盘查工作供应商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71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东莞市重点排放企业碳盘查工作供应商资格
三、采购数量:三家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包
2016年东莞市重点排放企业碳盘查工作供应商资格采购
3家
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不得与从事
碳资产管理和
碳交易公司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一个上级机构等)。 4、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不得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交易的活动(如代重点排放单位管理配额交易帐户、通过交易机构开展配额和自愿
减排量的交易、或提供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咨询服务等)。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⑦请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电子登记表》,填写后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不需提交。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3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9月29日 至 2016年10月10日 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99号主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22830916
传真: 22830916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