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放总量设置的几种方案

2016-9-26 09:02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王海芹

(一)根据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设置碳排放总量。

该方案可简称为“能源总量控制方案”。只要知道了能源消费总量,根据不同能源消费品种的碳排放系数,就可以大体估算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二)根据碳强度下降目标设置碳排放总量。

该方案可称之为“碳强度方案”。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在2005年水平上降低40%-45%,可以根据碳强度目标并结合经济总量预测,测算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对于碳排放量的需求,以此作为我国碳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

(三)根据“存量绝对控制、增量基准控制”设置碳排放总量。

该方案称之为“柔性总量控制方案”。这是北京环境交易所在我国碳排放总量峰值未到、GDP预测总量困难的前提下提出的思路,称之为柔性总量控制,即基于对保障发展权的考虑,将管制排放量分为两个部分:已有的排放设施的排放量为存量;未来新增投资或设施的排放量为增量。

(四)根据行业先进水平确定碳排放总量。

该方案称之为“行业先进水平方案”。根据行业减排先进水平确定某行业一定时期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五)根据企业自愿协议确定碳排放量。

该方案称之为“企业自愿协议方案”。企业自愿申报碳减排量而形成交易。对自愿减排政府可承诺未来给予配额奖励。台湾地区企业自愿减排由于奖励诱因的激励,参与比例达到了56%。

(备注:《中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建设》全书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主编,本章由王海芹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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