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发改委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现场考核评估,共有十二个工作组分赴全国各地进行现场考核。
第一至三组为低碳试点省(市),由发改委气候司负责同志带队开展
碳强度现场考核评估工作和低碳试点地区现场总结评估工作。第一组为
北京、天津、上海;第二组为
辽宁、广东、
海南;第三组为湖北、重庆、
云南、
陕西。
现场考核主要包括审核材料、现场考察、集中评议和意见反馈三个环节。
审核材料主要通过座谈会、材料审核了解地方“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和有关措施落实情况,考察地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举措和实际进展。
现场考察即现场调研1-2个低碳发展项目,实地了解地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
政策措施及各地在碳
排放权交易、总量控制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和存在的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