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储能解决弃光问题目前需要国家补贴政策
中国
电力报:储能是现阶段解决西部地区弃光限电
问题的有效手段吗?
王斯成:今年6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
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主要作用是要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调峰调频。但是,这一
政策选择的投资主体是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而不是国家电网。
我们来算一笔经济账,正常情况下,铅蓄电池放电深度50%,循环寿命可以达到1000次。考虑到技术进步,假设放电深度65%,循环寿命1500次,来算一下配置电储能的经济性。一个省5个试点,一个试点10兆瓦,持续充电4小时,有效容量要到40000千瓦时。按放电深度65%计算,需要的储能容量就是61500千瓦时,按1元/千瓦时算,整个投入6150万元,寿命期充放电电量4800万千瓦时,光伏电价平均0.8元/千瓦时,寿命期收益3840万元,就算寿命期全部用到报废,还亏损2310万元。锂电池也是一样,结论同样是亏损。这里只考虑了初投资,没有考虑利润、运维成本、利息等。
因此,如果要启动储能市场解决弃光问题,对蓄电池的初投资补贴至少需要40%,或者对于蓄电池放电电量补贴0.5元/千瓦时。储能的需求已经客观存在,但是一定需要国家补贴政策,在现阶段才能把市场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