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排放交易初始配额分配方式
在欧盟ETS的第一阶段,“国家分配计划”是按每个企业实际二氧化碳排放状况来规定其排放额度,而整个地区并没有一个总的限排限度。但进入第二阶段后,欧盟ETS的减排目标就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一致,即从2008—2012年,欧盟将每年减排约2亿吨二氧化碳。
欧盟ETS初始配额分配方式从一开始就倍受争议。在第一阶段,95%初始排放配额都免费发放给各企业,即按企业现实排放量(Grandfathering)发放,其余5%拍卖给后进入ETS的企业。在第二阶段,免费配额的比例降到90%,按预先设定的绩效标准(Benchmarking)分配,拍卖额度上升到10%,仍占很小的比例。这样的方式受到不少人,尤其是经济学家的抨击。
经济学家们对排放配额的初始分配,毫无例外地推举拍卖方式,因为从
市场效率来看,拍卖是实现最低减排成本的最佳途径。而企业因涉及自身利益而支持无偿分配,它们认为通过拍卖来获得配额将导致成本增加,降低其国际竞争力。企业因逐利而不赞同ETS,尤其反对配额拍卖,这是无法避免的。当一些垄断巨头如能源行业等反对配额拍卖方式时,欧盟委员会为了让ETS“软着陆”,采取了免费配置为主,辅以拍卖的
政策,这不失为一种折中的妥协方式。
拍卖配额的比例在第二阶段看似有所增加(从5%上升到10%),其实有些国家根本不需拍卖配额,因为拍卖主要针对新企业或新项目使用,而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太多,所以只有11个国家必须用到拍卖,而每年拍卖的排放配额也只有750万吨,仅占总量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