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MRV技术平台有问有答--电力行业问题

2016-5-12 07:51 来源: 中创碳投

关于企业历史碳排放的核算、报告与核查(MRV)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提供了在线问答平台,依据平台上近日公布的《国家MRV问答平台专家回答汇编》及平台上行业的分类,笔者将平台上专家回复的问题进行了如下分类,如图所示:

全国碳市场MRV技术平台有问有答电力行业问题


此次,我们将就电力行业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将问题分为三类:核算相关问题、报告相关问题及核查相关问题。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核算相关问题,仅有少量报告相关问题,暂时没有核查相关问题出现。

第一部分:核算相关问题

水力发电厂中的厂用电是否按间接排放核算并计入总排放中?

首先看水力发电厂综合能耗是否达到10000吨标准煤,如果不达到则不需要报送;达到10000吨标准煤的标准的,水力发电厂的厂用电如果来源于外购电力则需要按照间接排放计入总排放中;否则不计入总排放中。

发电行业核算指南中为什么只明确了要报告净购入电量带来的排放,没有明确热力如何计算和报告?
发电企业不需要报告购入及输出的热量。

发电企业中的净购入电量需要用购入量减去输出量吗?
发电企业报告的净购入电量即为从电网购入的电量,如果有转供其它企业的,可以扣减;但不能扣除其自发电量。

发电企业,核算燃煤燃烧导致的碳排放时,煤炭的元素碳含量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测量的?
按照核算指南规定,燃烧元素碳含量的具体测量标准应符合GB/T 476要求。

企业在计算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时,燃煤的元素碳含量可以用收到基表示吗?
可以,元素碳含量指的是收到基元素碳含量。

发电企业没有根据指南实测参数,如何处理?

按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1)不存在燃煤混烧。使用下表中对应煤种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数据替代。


2)存在燃煤混烧,并可获得入炉煤中不同煤种消耗量(或比例)和低位发热量。根据报告年份入炉煤中各煤种所占热量比例,以及上表中对应煤种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数据,计算得出混烧煤种的平均单位热值含碳量。具体公式为:


其中,

αj为入炉煤j所占热量比例;

CCj为入炉煤j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具体数值见表1

j为入炉煤种,如无烟煤、烟煤、褐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煤矸石、水煤浆等

入炉煤中各煤种所占热量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测量入炉煤(不同煤种)的消耗量以及低位发热量,则不同煤种所占热量比例αj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FC入炉煤,j 为入炉煤j的年消耗量

NCV入炉煤,j 为入炉煤j的年加权平均低位发热量,要求每天至少测量一次

j为入炉煤煤种

3)存在燃煤混烧,但无法获得入炉煤中不同煤种消耗量(或比例)和低位发热量。根据报告年份入厂煤中各煤种所占热量比例,以及上表中对应煤种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数据,计算得出混烧煤种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具体公式为:

其中,

αj为入厂煤j所占热量比例;

CCj为入厂煤j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具体数值见表1

j为入厂煤种,如无烟煤、烟煤、褐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煤矸石、水煤浆等

入厂煤中各煤种所占热量比例的确定方法如下:

测量每批次入厂煤(不同煤种)的消耗量以及低位发热量,则不同煤种所占热量比例αj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FC入炉煤,j 为入炉煤j的年消耗量

NCV入炉煤,j 为入炉煤j的年加权平均低位发热量,要求每天至少测量一次

j为入炉煤煤种

以上三种情形,无论按哪种情形获得单位热值含碳量数据,须保持每个报告年份计算方法的一致性。

河南省以燃煤电厂为主,目前河南属于华中电网区域里,区域的排放因子为0.5,而河南的实际排放因子为0.8,存在1.6倍的误差,是否可以把河南划到华北电网?

不可以,请严格按照核算指南进行核算。

在全国碳交易的碳排放核算中,计算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时采用的区域电网平均供电排放因子与电量边际排放因子 (EFOM)、容量边际排放因子(EFBM),组合排放因子(EFCM)的区别与联系?

计算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时采用的区域电网平均供电排放因子需采用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排放因子,具体网址请见(http://www.ccchina.gov+E11cn/Detail.aspx?newsId=48450&TId=60,http://www.ccchina.gov.cn/Detail.aspx?newsId=41527&TId=60)该排放因子是电网的平均排放因子,即区域内所有电厂排放总量除以总电量,与电量边际排放因子 (EFOM)、容量边际排放+因子(EFBM),组合排放因子(EFCM)不同。

国家57号文下发的发电行业补充数据表中,机组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哪些?

对于机组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如果是燃煤发电机组,只包括煤炭燃烧和辅助燃油/燃气的排放;如果是燃气发电机组,只包括天然气燃烧的排放。两种类型机组均不包括移动源、食堂等其他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

国家57号文下发的发电行业补充数据表中要求分机组上报生产数据,什么情况下可以多个机组合并报数?

在产出相同(都为纯发电或者都为热电联产)、机组压力参数、装机容量等级相同的情况下,燃料消耗量、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供电量或者供热量中有任意一项无法分机组计量的,可合并报数。

国家57号文下发的发电行业补充数据表中,如果外购电量无法分机组,应如何填报?

如果外购电量无法分机组,可按机组数目平分。

关于发电企业补充数据表“机组1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公式中的“机组1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否就等于机组1供电量*排放因子?公式中的“供电量”是否就是机组1的供电量?

机组1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补充数据表中第6项“机组1二氧化碳排放量”;公式中的“供电量”是机组1的供电量。

第二部分:报告相关问题

光伏电站是否需要上报企业碳排放情况?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果企业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需要按照《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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