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面临的长期挑战,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
问题。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20世纪全世界平均温度约攀升0.6℃;1951-2010年,全球气温升高的一半以上原因来自人为活动。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相互合作、有所作为。《巴黎气候大会达成
减排协定》(以下简称《巴黎协定》)即是这种“积极作为”的最新成果。中国政府为达成《巴黎协定》所做出的极大努力,为国际社会广为称道。
《巴黎协定》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里程碑和转折点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巴黎正式签署了《巴黎协定》。《巴黎协定》被认为是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为主体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是国际社会第一次达成共识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努力,已经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里程碑和转折点。具体而言,《巴黎协定》有如下特征:
第一,《巴黎协定》采用“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机制以实现全面参与。“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就是各国根据各自经济和政治状况,自愿做出的减排承诺。从目前的情况看,《巴黎协定》在促进包容性和实现全面参与上的成功是空前的。不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也提出自己的减排承诺,已经有188个缔约方提交了“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接近全球排放的100%。
第二,《巴黎协定》引入“以全球盘点为核心,以5年为周期”的更新机制。之前,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更新机制,以致于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启动新的谈判进程来更新各方承诺。《巴黎协定》规定自2018年起,每5年将对全球长期减排目标进行盘点,这将有助于各国
政策的协调及同步加强。
第三,《巴黎协定》开启“自下而上”的行动模式。《巴黎协定》的新机制——“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允许各国根据各自经济和政治状况自愿做出减排承诺,这种“自下而上”的行动机制有别于之前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自上而下”的方式。比如,《京都议定书》“自上而下”议定发达国家减排目标的方式导致部分发达国家不愿接受而退出,削弱了协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