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配额拍卖和交易获取的资金用来支持低碳技术。
相对于直接的政府财政补贴,配额拍卖的方式既可以降低高耗能、高碳排放强度项目的经济性,同时将募集的资金又能用于可再生能源与节能产业发展,可以起到“双重红利”的效果。效率更高。
利用柔性机制将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碳市场:碳交易机制可以允许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通过类似
CDM或自愿减排项目形式,将产生的减排信用额作为碳交易体系中一种信用额使用。从而借助配额价值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这样可以减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政压力。
碳交易制度中配额拍卖比例可以与可再生能源/节能目标结合:在减排期内出台的节能
政策可以与碳交易制度有效结合,避免单独行事。例如,对于强制要求达到的节能目标企业的减少碳排放,可以从本年预留的配额或下一年配额中扣除,避免节能政策导致的配额过剩。
成熟的碳交易制度可以有效为可再生能源/节能产业募集资金:可以考虑将特定行业建立基于碳交易的“节能量交易”。具体做法可以参考RGGI中专门为节能目标制定配额类型,并纳入
碳市场交易,可以同时实现节能政策目标与
碳减排目标,也利用了碳交易的价格发现机制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