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境表现如何?

2016-2-18 14:08 来源: 中国环境报

28家企业主动回复 新修订的大气法有望推动废气在线监测企业应对态度变化


监测周期内,28家企业对超排问题进行了回复。榜单通过持续追踪企业表现,并与上榜企业保持沟通,及时获知企业的实际排放状况,传递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但值得注意的是,更多企业并未直接对超排问题进行回复。只是从在线监测结果上来看,沉默的大部分企业已经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组负责人认为,多数企业不直接回复,反映出大部分有超标行为的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在线数据超标情况的主动沟通意愿不强,重视程度较低。

今年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大气法第一百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新修订的大气法将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有效、真实公开主体责任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环保部门处罚依据。这有望推动废气在线监测企业应对态度的变化。”项目组负责人表示。

另一方面,项目组也发现,当前处罚力度尚不足以让环境风险转化为财务风险。监测周期内,上榜的141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中50家企业有环境监管记录或环保处罚记录,占比不到四成。这表明在线监测结果与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还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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