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月报是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获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的重要信息的桥梁。对环境监理月报进一步规范管理,是强化建设项目事中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环境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及时、全程的监督管理。
虽然,环境监理月报制度目前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从环境管理新要求看,环境监理月报的内容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影响制约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深化。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环境监理管理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手段上也要不断改革创新,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统一月报的内容。环境监理机构要使用制式环境监理月报文本,并按规定进行编制,不得随意改变月报的格式。对施工中存在的
问题不得漏报、瞒报。明确环境监理月报的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和签发人员及责任,保证月报的内容全面、真实。规定环境监理月报报送时间、报送对象和报送格式及方式。
其次,严格规范环境监理月报的监管制度。结合对环境监理单位资质的管理,将环境监理月报纳入到对环境监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之中。对不按要求报送月报的单位实施惩戒。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环境监理月报的处理方式和时限等管理要求,并将其纳入环境监理项目档案内容,使环境监理能够更加规范。
第三,保证月报的时效性与针对性。强化月报的时效性与针对性,可使建设单位和环境部门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环境问题,减少或避免发生污染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