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或将开展低碳试点市建设、碳排放权交易配套等工作

2015-11-20 20:34

明确责任,努力实现政策红利最大化

在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中,历届普洱市委、市政府都十分注重依托当地生态、资源等优势,用好用活国家、云南省给予普洱的有关政策,努力实现政策红利最大化。

2015年8月10日,普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和省级支持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相关政策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每一条政策后面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如中央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投资优先支持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相关项目,牵头单位是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是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普洱市市长杨照辉在2015年8月20日普洱市政府召开的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为更好地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一定要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和云南省支持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将支持政策逐一化为具体办法,吃透用足,确保政策红利最大化,进一步推动普洱市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把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主体明确到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强化跟踪督察,确保支持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目前,普洱市各市级责任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都在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和云南省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汇报,在政策细化、政策衔接、政策落实、政策创新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争取各类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规划计划,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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