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
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省经济研究院的委托,对安徽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第三方核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安徽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5-FW-1780
3、招标人: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4、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二、招标内容
1、服务地点:安徽省内。
2、项目概算:274万元。
3、招标内容:根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024号)等文件要求,承担全省7个行业273家左右重点企业2011年至2014年四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配额分配支持数据等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任务。
4、包号划分:共9个包。每个投标人可投1-3个包,但不可同时投同一行业类型的2个包,且所投包的具体行业应与其通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
核查机构备案行业相对应。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号 | 预计企业数量(家) | 概算金额(万元) | 企业类型 |
1 | 30 | 30 | 水泥行业 |
2 | 27 | 27 | 水泥行业 |
3 | 33 | 36 | 化工行业 |
4 | 33 | 36 | 化工行业 |
5 | 20 | 30 | 钢铁行业 |
6 | 14 | 25 | 钢铁行业 |
7 | 6 | 26 | 陶瓷行业 |
19 | 玻璃行业 |
8 | 40 | 30 | 发电行业 |
9 | 22 | 34 | 发电行业 |
29 | 电网行业 |
合计 | 273 | 274 |
|
5、成果提交时限:2016年1月31日前。
6、成果要求:对每一被核查单位,提供每一年完整、真实、准确的核查报告一份,由招标人确认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为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4、投标人执行项目的具体人员应为在安徽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征选中已备案的核查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13日至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6楼616室)。
2、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及核查人员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的备案登记材料。所有证件均查原件,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联系人:杨庆,汤丽洁
联系电话: 0551-6263693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6楼
联系人:吕磷,熊巍
电话:0551-62656622 6267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