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的依据是什么?

2026-4-1 09:22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碳排放单位核算和报告工作按照所在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系列标准开展,报告能源消费等相关活动水平数据以及生产、服务相关行业典型参数等信息,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并提交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相关标准包括《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B11/T 1784-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石油化工生产业》(DB11/T 1783-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电力生产业》(DB11/T 1781-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道路运输业》(DB11/T 1786-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其他行业》(DB11/T 1787-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民用航空运输业》(DB11/T 2057-2022)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服务业》(DB11/T 1785-2020)等一系列行业标准。

  碳市场单位核查工作按照《碳排放核查技术规程》(DB11/T 2323-2024)地方标准确定的工作流程、相关技术要点开展核查,并按照标准提供的模板编写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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