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机制待优化,未来要向产品多元化发展

2015-10-27 01:18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碳配额分配机制待优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从目前7个试点省市建立的碳市场来看,主要有两种交易产品。一是配额,参考控排企业历史排放量、发展增量等多种因素,给予一定比例的免费配额。举例来说,一家成熟的企业历史年均排放1万吨,可能会给予95%、即9500吨的免费配额,如果排放量超过配额许可范围就需额外购买,实际排放量不足9500吨,则剩余配额可出售。二是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基于项目的碳产品。

在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看来,配额分配设计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实践证明,配额过度分配或是分配不足都会打击市场信心。”王遥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在配额分配机制上,目前我国碳市场配额分配主要采取通过免费分配与拍卖相结合、历史法和标杆法相结合、事前分配与事后调整相结合的“三结合”方法。

业内人士表示,祖父方法和基准法是常用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祖父方法根据纳入实体的历史排放确定其免费配额数量。基准法是先按照行业先进或平均水平设定一套基准体系,如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单位能源利用的碳排放,再依据企业的产出数据确定其配额数量。“完整的产品基准法需要建设完善的对标体系,难度相对较大。但简化的基准法或者与其他方法的混合使用,比如重点排放过程用基准法而其他排放利用祖父法,或者祖父法的基础上增加基于能效表现的调整系数,则是相对容易的。对祖父法而言,准确的历史排放数据是其实施的必要条件。”磐石环境与能源研究所(REEI)副主任林佳乔指出,祖父法也存在明显问题:一是“鞭打快牛”造成不公平,即能效较高的企业相比其他落后的企业获得的配额更少;二是它不能直接用于新进入者或产能扩大情况下的配额分配。

“理论上拍卖是最具经济效率的分配方式。但无论对于政府还是企业,拍卖的接受程度都比较低。配额拍卖将所有的成本都施加给企业,企业会面临较大的成本上涨压力。”中创碳投战略总监钱国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国外碳排放权交易在交易初期主要采用免费分配为主的方式,但也有国际经验,例如美国的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在一开始则选择了拍卖的方式。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初期为了使政府主管机构、交易所、参与企业等对拍卖规则有所熟悉,实施了少量比例的拍卖,即第一阶段不到1%,第二阶段不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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