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祖父方法和基准法是常用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祖父方法根据纳入实体的历史排放确定其免费配额数量。基准法是先按照行业先进或平均水平设定一套基准体系,如单位产品的
碳排放、单位能源利用的碳排放,再依据企业的产出数据确定其配额数量。“完整的产品基准法需要建设完善的对标体系,难度相对较大。但简化的基准法或者与其他方法的混合使用,比如重点排放过程用基准法而其他排放利用祖父法,或者祖父法的基础上增加基于能效表现的调整系数,则是相对容易的。对祖父法而言,准确的历史排放数据是其实施的必要条件。”磐石环境与能源研究所(REEI)副主任林佳乔指出,祖父法也存在明显
问题:一是“鞭打快牛”造成不公平,即能效较高的企业相比其他落后的企业获得的配额更少;二是它不能直接用于新进入者或产能扩大情况下的配额分配。
“理论上拍卖是最具经济效率的分配方式。但无论对于政府还是企业,拍卖的接受程度都比较低。配额拍卖将所有的成本都施加给企业,企业会面临较大的成本上涨压力。”中创碳投战略总监钱国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国外碳
排放权交易在交易初期主要采用免费分配为主的方式,但也有国际经验,例如美国的区域温室气体
减排行动,在一开始则选择了拍卖的方式。欧盟
碳交易体系(EU ETS)初期为了使政府主管机构、交易所、参与企业等对拍卖规则有所熟悉,实施了少量比例的拍卖,即第一阶段不到1%,第二阶段不到5%。
区域碳市场如何对接仍有待考验
当前,在全国
碳市场顶层设计阶段,7个区域试点碳市场在未来将执行怎样的角色值得关注。“分散发展的市场不可避免要面临各市场之间缺乏联系的问题,这也被认为是限制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王遥表示,分散交易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围绕共同的标准发展,以增加整个碳市场的流动性、透明度。
对此,创绿中心气候与金融政研部主任白韫雯表示,建立全国性统一碳市场要先明确设置碳排放总量,然后对减排地区及减排行业的排放额进行合理分配,使碳排放配额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而赋予碳资产交易的物质基础。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得到充分认可的减排配额体系,即使确定排放总量,技术手段也难以确保碳排放额的公平分配,在诸如碳交易权利与义务责任主体的确定、排放源的监测核查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与此同时,各地碳交易试点制度设计差异较大,规范程度有待提高。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各地碳交易市场在交易制度和规则设计方面差异较大,交易门槛和准入条件也不尽相同。“例如
深圳允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并向境外碳投资机构开放。而其他市场或者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或者不接纳境外投资者。”钱国强认为,这些差异的存在,既对交易活跃度造成一定影响,也减缓了未来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