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温室气体(GHG)所引发的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亟需解决的的重大问题。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积极参与全球遏制气候变暖活动,“十一五”后,密集出台多项政策规划,初步形成低碳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逐渐转向依靠市场力量来应对气候变化。本期数说能源将梳理中国在碳交易市场领域的现状,展望其未来发展。
文•本刊特约撰稿人 蔡斌
试点政策制度框架
2011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批准了两省五市(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
深圳)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2011年以来,试点省市开展了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制定地方法律
法规,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覆盖范围,建立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查(
MRV)制度,分配排放配额,建立交易系统和规则,制定项目
减排抵消规则,开发注册登记系统,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市场监管体系以及进行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形成了全面完整的碳交易制度体系。
国家发改委不要求全行业全领域铺开,也不设定覆盖排放比例的最低线,因此各试点
碳市场既有相似之处又各有特色。
对于纳入控排企业的排放门槛而言,湖北门槛最高,年综合能耗在6万吨标煤及以上(排放量在12 万吨CO2当量及以上);深圳门槛最低,为年排放量5000 吨CO2当量以上。就覆盖行业来说,各试点均覆盖了第二产业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如电(热)力、
水泥、
石化、
钢铁(
冶金)等行业 ;北京、上海和深圳碳市场还纳入了服务业和大型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