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升级节能减排 促清洁化转型

2015-10-22 20:36 来源: 中国电力报

敢啃“硬骨头”动自己“奶酪”

煤和电,作为现代城市运行的动力之源,在见证伟大巨变的喜悦之时,也承受着环境污染的痛苦呻吟。在一座座矿山、一座座高炉将山西的经济推上金字塔尖同时,也为这个省带来了大气污染、环境压力等诸多问题

事实上,在超低排放还未被定义为“超低排放”的时候,山西省就开始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的探索。

“我们要把黑色的煤炭还原成绿色的资源,把高碳的资源转变成低碳的财富。”2014年初,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关注到浙江的煤电超低排放试点,他指示该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要关注此事,充分调研论证,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顶层设计。

2014年5月,山西省启动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相关工作。在省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环保、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相关企业、科研单位组成考察组,赴浙江等地进行考察,形成《关于对浙江省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的考察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搜集了其他省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的开展情况。

经总结认为,华东地区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效果显著,但山西省不能照搬华东做法,一是因为山西省外送优质煤炭资源,省内利用的却是高硫分、高灰分或低热值煤;二是因为超低排放一事看似是技术问题实则是经济问题。当电厂加大投入进行改造,提升发电成本后,利润空间收窄,可能会导致亏损。

综上,当时调研组总体的倾向性意见是:山西未必能搞超低排放。

“要真正革除弊端,就意味着山西要‘动奶酪’,要自己‘割肉’,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崔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但山西省政府认为,成本、投入、利润不能和山西省的碧水蓝天及生态环保相提并论,为了大气污染防治、为了山西省的环境改善,一切困难都要克服。

在充分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反复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山西省于2014年8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并于2015年初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记者拿到的这两份文件显示,山西省把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作为超低排放改造政策的执行主体,并根据不同机组的技术条件和实际需要明确了两个执行标准:一是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达到或超过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氮氧化物5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5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是低热值煤发电机组达到或基本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氮氧化物5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标准立方米、烟尘10毫克/标准立方米。

山西省超低排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常规燃煤、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届时,该省火电机组排放的二氧化硫将在2014年基础上削减70%,烟尘削减70%、氮氧化物削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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