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启动首个CCER项目,咨询方须有第三方机构牌照?!

2015-9-21 20:17 来源: 碳圈那点事儿 |作者: 黑蜀黍

  近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官网发布了关于《桥载设备应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的比选公告。该公告预示着全国首个机场CCER项目即将正式启动。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中的第2.4条明确提出,参与本次征选的服务商应是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碳试点省市备案的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首都机场方面证实,该公告是对项目咨询方的征选公告。

  目前,由联合国UNFCCC批准的CDM第三方审定和核查机构,约共有几十家,在国内拥有CDM第三方机构牌照的机构不在少数。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CER第三方审定和核查机构,现在共有九家机构。而在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备案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更是不在少数,总算可能在100家左右。这其中还不包含碳交易试点地区外已经或正在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的省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要公平竞争,不得与认证咨询机构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得开展与认证有关的任何咨询业务。公告中要求咨询方拥有第三方机构牌照的做法与征选CCER咨询服务商是有本质上的矛盾。

  目前,已有相关人士通过正规途径向首都机场方面提出建议,我们将继续跟踪本次事件的发展!

公告原文如下: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桥载设备应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桥载设备应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桥载设备应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
二、合格应答人要求:
2.1、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服务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3、服务商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并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4、服务商是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碳试点省市备案的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
2.5、服务商应具有自主开发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并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经验,或具有独立完成节能与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国家级课题或本市市级课题的经验。
2.6、服务商需有近三个月【(税款所属时间为2015年6月~2015年8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7、服务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年6月~2015年8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9、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2.10、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三、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9点30分-2015年9月25日16点30截止(北京时间)。
六、报名联系人:于建民;联系电话:010-64507155
七、领取文件联系人:卜健;联系电话:010-64507158
传真:010-64507284
电子邮件:bujian@bcia.com.cn
八、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8日9:00点—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1室
九、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十、比选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点(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地点待通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三、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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