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市场对接兼容性分析

2015-9-19 00:19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张伟伟 马海涌等

据了解,在进行碳市场对接过程中,对接主体需要首先考虑碳市场的兼容性问题。实际上,对接主体在碳配额的监控、储存条款、注册与登记条款、对新进者及停业的监管规则、承诺期与分配方法等方面所存在的市场差异并不能构成碳市场对接的主要障碍。对待以上问题,对接主体比较容易达成一致。相比之下,双方在碳商品设计原则、减排目标的严格度、碳抵消信用标准、价格调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市场差异将成为影响碳市场对接的巨大阻力。

碳商品设计原则

《京都议定书》是依据总量控制原则建立的国际碳交易机制,多数碳市场也是依据这一原则构建的,或者准备根据这一原则建立。同时也有少数一些国家准备利用碳强度目标原则来设计本国的碳市场。日本的自愿碳市场就是在碳强度目标基础上建立的。显然,一个以碳强度目标为基础的碳市场与一个以总量控制为目标的碳市场之间很难进行对接。比如,加拿大计划筹建的碳市场准备采取碳强度目标,它所发放的碳配额不太可能与《京都议定书》下的履约单位相交换。因为加拿大的企业不能通过购买CDM机制中的CERs来抵消本国的履约责任,所以加拿大的碳市场很难与《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非附件1国家的碳市场建立单边对接。

据了解,一个依据总量控制原则构建的碳市场与一个依据碳强度指标构建的碳市场之间也存在对接的可能性,但二者的对接仍将困难重重。在一个依据碳强度指标构建的碳市场中,碳配额的分配一定意义上是在鼓励增加产出,在促使企业提高产出的同时也将增加碳排放。与一个采取了总量控制目标的碳市场相比,碳强度的分配被视为一种补贴,二者的对接必将引发对竞争力的担忧。此外,当一个依据碳强度指标构建的碳市场成为一个依据总量控制原则构建的碳市场中碳配额的净买者,前者可以通过增加更多的生产来对后者的环境有效性施加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当前状况下,从政治障碍、对接成本等方面考虑,在短期之内,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市场更易于将本国的碳配额与《京都议定书》中所规定的履约单位进行交换。换言之,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市场非常有可能与CDM或新的碳配额机制实现单边对接,进而实现间接的市场对接。
1234下一页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