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如何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2015-7-27 23:59 来源: 蔚蓝地图

欧洲国家:公众参与环节多 英国、荷兰的公众参与案例

环境信息公开和决策过程的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基础,在欧洲国家,公众可以参与的环节是很多的,包括政策的规定和标准的制定,需要参与最多的是许可证的签发,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制度。

许可证的作用主要是对企业进行一些约束,比如企业排污许可证,对企业的排污做出了很多限制,如果企业违反这些限制,就会被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这有效地控制了企业排污对环境的影响。

诉讼方面:诉讼发生最多的不是在企业已经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之后的诉讼,而是发生在许可证签发的阶段。

在许可证签发过程中,公众有两次参与机会,一次是在企业要申请相关许可证的时候;另一次是在政府出具许可证草案的时候。公众可以借此机会根据法律来监督政府是否合理合法的给企业颁发许可证。也可以就政府是否有做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环节进行监督。在一些国家许可证信息也是公开的,可以在网站上了解到许可证的所有信息。

有些很大的项目在进行公众参与的时候会面临很多的困难。

例如,在苏格兰要建一条新的铁路,这条铁路要通过很多个村子,为了做好公众参与,铁路公司做了一个地图数据库(又是强大的数据库~~),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信息。从最开始路线的选择阶段,就开始进行公众参与,公众可以就铁路路线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需要对每一条信息进行回复,解释意见采纳和不被采纳的理由。

这个数据库不仅起到了信息公开和进行公众参与的作用,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这个企业做出了哪些承诺,以方便公众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这种通过数据库进行信息公开的方式不仅节省了纸张,还让公众很方便的参与到项目中来。

除此之外,近几年,在荷兰也有一些与环境信息公开需求相关的新闻。之前,政府被规定要在30天之内回应信息公开的申请,但很多时候政府都会尽可能地拖延答复的时间,甚至不会做出相关回复。后来,有关部门颁布了一条法律,如果政府不对公开信息的申请及时做出答复,政府就会面临赔偿的问题。虽然在这条法律颁布之后,有人通过提出一些不合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来牟利,但这条法律确实令政府部门做出了改变,为了节约成本,政府都会及时对信息公开的申请做出回应。

由此可见,政府部门通过提供一些便捷的信息查询方式来主动提供一些信息,可以减少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从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并且通过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还能获得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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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在奥胡斯公约中,中国是缔约国吗?

回答:中国不是奥胡斯公约的缔约国,但中国政府中的一些官员和学者对此感兴趣,不过中国成为缔约国的概率还很小。但其实不管是不是缔约国,中国都在积极学习国际上有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方面的经验。

问:关于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欧洲政府有公开的具体规定吗? 企业的排放信息什么样的是政府应该主动公开的,什么样的是需要公众申请的,如何界定?

回答:每个国家对信息公开的规定都不一样,在企业许可证上有相关的标注,哪些信息能够保密,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在办理许可证的时候都有明确的规定。

问:在欧洲的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方面,媒体和NGO在监督方面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问答:关于媒体和NGO在信息公开的监督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可以举个例子,英国有个律师组织,因为英国政府没有及时兑现就空气指标对欧盟做出的承诺,也没有指出能够兑现此承诺的具体时间,而是用“尽快”来回应这件事,他们就把英国政府告上了法庭。此后,欧盟委员会也打算起诉英国政府和其他16个未能及时达标的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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