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随着污染
减排的深入和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尤其是“十五”以来增速更加明显。但在投资结构方面,直接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领域的比例相对偏低。在资金渠道方面,上世纪80年代我国已确定了环境保护资金的8条渠道,但随着财税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原更新改造基金中提取7%作为环保技改基金、“三废”综合利用留成用于污染治理等渠道均已失效,新的稳定的资金渠道尚未建立,加剧了资金筹措的风险。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属于政府事权,在合理划分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以专项资金支持政府环境事权范围内的项目。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公益性,避免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到其他领域,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进一步强化而非压缩,以调动
市场积极性为目标,采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市场运作的方式,逐步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基金。
40多年来,我国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格局已逐步形成,环保投资力度逐年加大。但在环境污染总体尚未遏制的形势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历史遗留的环境欠账较多,新型环境
问题不断凸显,环境保护的资金需求依然较大。与投资需求相比,环境保护投资尚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老的环境保护投资渠道(如原更新改造基金中提取7%作为环保技改基金、“三废”综合利用留成等)逐步丧失,新的投资渠道尚未完全建立,加剧了资金筹措的风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环境保护投资将面临一些新的形势,环保投融资机制和
政策将进一步优化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