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被称为碳排放权
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被称为
碳排放权。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
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
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一般1吨二氧化碳可相应减少0.45吨标煤的化石能源消耗,可
减排4.7千克二氧化硫和2.0千克的氮氧化物,可减排0.4千克的PM2.5。
我国
碳交易起步较晚。2011年初,《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完成初稿;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
深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18日,随着我国首个碳
市场———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运行,我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陆续启动。2015年是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天津等5个试点的第二次履约,也是湖北和重庆的首个履约年。其中,上海是唯一一个连续两年按时且100%完成履约的试点城市。
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