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细化目标和督促考核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推进
据悉,《实施方案》印发后,将从两个途径细化分解目标,形成落实意见:各项任务和重大项目工程的牵头部门将会同沿海地方海洋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同时各省级海洋部门也将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将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细化至沿海市、县级人民政府,于10月底前报至国家海洋局。
此外,国家海洋局将针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和督促检查,沿海各省(区、市)也将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共同形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督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