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分配应考虑碳泄漏风险
碳排放交易体系实施后,控排企业因为潜在的生产成本的增加可能会考虑将生产转移到非控排国家或地区,这就带来碳泄漏的风险。以EU ETS为例,据Thomson ReutersPoint Carbon对受EU ETS管控的173家企业进行的调查(如图2所示),2008—2013年,80%以上的企业没有考虑过转移生产,且这一比例不断升高,计划转移生产的企业从2008年的15%下降到2013年的9%,同期已经转移生产的企业始终徘徊在5%左右。这一系列数字的背景是EU ETS第二阶段(2008—2012年)大部分配额免费分配,以及2013年欧盟开始扩大拍卖的比重。
ETS下控排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时,其转移生产的动力增高。从2008—2013年的数据可以推测,EUETS并没有给控排企业带来过重的成本压力。相反,从实际的情况看,由于初期过量分配,很多企业反而获得意外收益(Windfall Profits)。
配额分配是否适量、是否需要为配额付费,对控排企业造成的成本压力不同,而不同的成本压力下,碳泄漏风险的高低存在显著差异。过高的碳泄漏风险不仅会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也将削弱实际
减排效果。因此,我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在确定配额总量和选择配额分配方式时应考虑碳泄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