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信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降
碳管理规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分级监管服务体系。文件明确企业需要建立能源
碳排放全流程管理制度,每年编制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计划,每五年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与碳排放全面诊断。企业需要完整填报设备台账、生产单元、能源消费等基础档案,按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在监管层面,江苏搭建分层级报告审查机制,县级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告初审反馈,设区市按照不低于 10% 且不少于 30 家企业的比例复核,省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层级监督,针对数据残缺、能效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针对
钢铁、
水泥、平板
玻璃八大高耗能行业,要求全面摸排能效现状,为每家企业梳理
问题清单和技术改造清单,督促企业落地节能降碳升级项目,推动全省工业领域能耗与碳排放管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