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做好“十五五”时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关于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杭州市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美丽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四五”主要工作成效
“十四五”以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落实“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坚持流域共治特色,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
问题,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市累计建成“污水零直排”工业园区112个、镇街168个、生活小区3631个,建成省级星级工业园区8个;完成8265个农污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9.63%。清查各类排口11.28万余个,核定入河排污口4.3万余个,排查整治问题排污口1216个。截至2025年底,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年保持100%。
二是严格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供水格局全面优化。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95%,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达98%以上。全市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和“电子围栏”建设实现全覆盖,累计安装标识牌516个、界桩78个、监控点156个、预警系统18个、电子界桩37个。截至2025年底,全市县级及以上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保持100%。
三是持续提升水生态质量,美丽河湖建设成果纷呈。顺利完成钱塘江、苕溪、京杭运河水系及主要支流的河湖水生态健康“一河一档”建立;累计开展河湖健康评价330条,完成中小河道综合治理620公里,新建生态缓冲带100公里,完成水美乡镇建设71个。千岛湖、西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富春江、昌化溪获评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建德市新安江入选“太湖流域幸福河湖典型案例”,被列为全省首批幸福河湖试点县。“浙江杭州擦亮‘共同富裕’底色,打造全域美丽河湖”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
四是加强数智赋能联保共治,水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开发建设“杭州·生态智卫”大场景,探索构建了“1+1+N”的智慧治水体系(1个大数据平台、1个核心场景、N个区县应用),实现由数据“一网通”向实时“一掌通”的进一步跃升。大力推进钱塘江流域共治共保,携手黄山、绍兴、金华、衢州,联合成立“钱塘江流域水环境共治共保联盟”,签订《杭黄生态环保合作工作要点》《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杭甬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作框架协议》、杭衢《“山海协作”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作框架协议》,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流域协同。
(二)“十五五”形势分析
“十五五”时期是杭州巩固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阶段。当前,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面临着国家和浙江省高标准要求带来的战略机遇,也存在水质高位提升难度加大、水生态系统脆弱性凸显、城乡治理不均衡、跨界协同不足等多重挑战,整体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短板共生”的复杂形势。
一是水质高位企稳的基础不够牢固。全市地表水月均水质超标情况依然存在,水质不够稳定。局部河段和部分平原河网断面水质反弹压力较大,部分断面夏季溶解氧偏低,部分河道、小微水体依然存在返黑返臭的风险。河流总氮污染来源复杂,削减路径、措施和成效评估技术难度大,治理存在压力。
二是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补短提效。全市污水处置和输送能力仍有不足,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高负荷运行问题凸显,
化工园区专业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全面覆盖。部分地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不到位,管网功能性及结构性缺陷仍然存在,进水BOD浓度偏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和运维与水环境管理要求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仍然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是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尚不稳固。全市水生态保护修复仍处于起步阶段,水生态状况调查未实现全面覆盖。水生态与生态岸坡、生态缓冲带和生态流量紧密关联,但受限于行洪、通航和水利工程建设等影响,基础较为薄弱。受季节性影响,生态流量与生态系统健康之间存在矛盾。城市河道受限于防洪排涝需求,岸堤硬化比例较高,与水生态保护要求不符。
四是水生态环境风险依然存在。受极端天气影响,全市水生态环境风险的突发性、复杂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引发的舆情问题仍需重视。突发环境应急机制和水质异常应急响应机制和流程仍需完善,部分重点河流湖库和水源地受高温因素影响,蓝藻水华异常增殖,饮用水源保护压力较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仍需重视,治理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仍有待进一步评估。
五是治水合力还需加强,治水机制还需完善。横向部门之间“数据孤岛”和“信息壁垒”情况依旧存在,问题发现机制、联动机制、解决机制不够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仍需持续深化,水环境、水生态、饮用水源监测预警能力不匹配,监测预警设施仍需健全,AI赋能专业技术力量和能力仍有不足。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管理机制仍需健全,市、区、镇街治水力度不一,治水任务和要求难以有效传达,基层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难以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更高水平生态省、更高水平美丽杭州建设目标,以全域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以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重点,突出流域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推动重要流域建立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打造“钱塘盛水、美丽杭州”新画卷。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域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更高水平美丽杭州建设夯实碧水之基。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优良水体比例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力争全国前列,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总量下降比例和主要河流总氮平均浓度下降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要求。
——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县级及以上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实现全覆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5%以上。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高水平推进。新增12条省级美丽河湖,70%区县建成全域美丽河湖。
——水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重点湖库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自动监测感知网建设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建成1个水质综合观测站,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实现全覆盖。
2.主要指标
“十五五”时期共设置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13项。
三、规划任务
(一)严格水环境治理源头管控
1.持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把涉水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大运河主河道两岸2公里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的工业项目;钱塘江、苕溪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严控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建设要求。持续推动化工、医药项目向化工园区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智慧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迭代升级,打造工业废水智治杭州样板。推进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精细化管理,实施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完善化工园区专业化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到2027年,实现化工园区生产废水专业处理设施全覆盖。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分质、分流处理。加强水污染物
减排能力建设,开展
造纸、印染、制药等行业污水排放绩效分级试点。持续推进传统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实施重点企业
节能降碳减污改造工程,探索推进饮料、食品等行业碳源利用试点。到2030年,建成2个零碳园区、5个以上减污降碳协同园区。
2.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效能
持续优化全市污水系统布局,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提效行动,加快推进良渚污水处理厂五期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作,全面补齐城镇污水处置能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评估,对运行效率低、超负荷运行、进水BOD平均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实施溯源整改。实施管网“提质增效”行动,大力推广城镇污水“厂网一体”等专业化运维模式,建设“雨污全分离、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打造城镇污水管网高质量全覆盖区。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数字孪生系统建设,逐步提升市政管网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再生水和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构建和长效运维技术体系。到2030年,全市污水处理规模力争达到460万吨/日,新建市政管网205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不低于100mg/L,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6.5%。
3.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
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模布局,深入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户工程,加快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具备条件的农村延伸。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
运输、处理和保障体系。扎实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平原河网地区农业种植的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和农田退水“零直排”区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与河道水质协同治理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域构建“收、储、运、用”的畜禽粪污闭环管理体系。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推进水产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达标管理。到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户率达95%以上,治理率达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水产养殖规模主体尾水生态化处理率达100%。
4.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加快内河船舶迭代升级,持续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油改电”行动,推动内河货运船舶新能源化。加强船舶生活污水治理,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监管制度,健全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体系,形成“船—港—城”一体化污染防治格局。到2030年,完成省下达的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改造任务,新能源内河货运船舶保有量占比达6%以上。
5.持续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持续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问题排污口开展“回头看”,细化“一口一档”清单,落实“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确保整改到位,问题不反弹。强化城镇雨洪排口排查,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巡查溯源与整改闭环管控。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积极实践“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长效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的全链条管理模式。对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以及其他排口中的港口码头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做好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清洁排口”建设,到2030年,累计建成清洁排口镇街115个。
(二)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1.维护河湖水生态健康
严格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持续开展水域动态监测,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从严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和岸坡(堤岸)生态化改造工作。完善河库清淤轮疏机制,科学推进河道清淤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大林下植被封育治理和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持续开展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水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和反馈机制。科学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立足各地水环境短板,常态化加强小微湿地生态修复,持续夯实小微湿地生态基底,充分释放小微湿地综合生态效益。到2030年,完成城市河道清淤50条(段),清淤60万立方米;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森林生态修复和美丽林相提升面积、小微水体建设数量和生态廊道建设长度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要求。
2.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组织开展国省控断面水体水生生物调查工作,持续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动态监测和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调查。加强水生生物保护,鼓励增殖放流有益于改善水质的水生生物,保护修复水生生物重要生境。严格执行休禁渔等制度,严打非法捕捞和危害水生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以农田、渔业水域、湿地和重要河湖为重点区域,加强水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工作,将外来物种入侵治理与各河道、沟渠、湿地、生态调蓄带清淤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力度。
3.提高生态用水保障能力
优化全市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确定全市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目标,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泄放目标全覆盖。做好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排查检视和复核工作,加强减脱水河段生态流量保障和生态修复工作,保障全流域生态基流。严格执行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积极开展应急生态补水。持续推进生态流量监测设施设备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常态化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到2030年,已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达标率90%以上,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5%以上。
(三)全域建设美丽河湖
1.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深入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围绕国家、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和水体清单,制定杭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加强已达标水体监管力度,实现美丽河湖规范化、清单化动态管理。强化示范引领,总结凝练各地实践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申报培育工作。率先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美丽河湖评价体系,助推各地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美丽河湖建设。建立健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协调推进流域跨界河湖保护与建设,建立“共商、共治、共享”的协作机制,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格局。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80%,70%以上县(市、区)建成全域美丽河湖,95%以上县(市、区)达到幸福河湖建设目标。
2.加强小微水体整治提升
开展小微水体专项排查,明确问题清单、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根据水体类型,分类施策,编制小微水体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结合河湖长制,建立完善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涉水问题“找寻查挖”工作,防范黑臭水体返黑返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城市、县城和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统筹沟、塘、溪、渠等中小微水体,按照示范类、特色类、达标类三个类型差异化建设,分批推进全域“美丽水细胞”建设。
(四)有效保障水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化。推动《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研究建立“部门联动+数字监管”饮用水源地巡查机制,加强“源头”到“龙头”的全周期防护,构建覆盖供水全环节的协同保障机制。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高水源地智慧化监管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评估调查,强化并严格落实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工作和自动站建设,切实保障水源安全。到2030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有序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持续深化千岛湖农业、林业、工业、生活四大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行动,制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保护措施清单,建设人水和谐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2.提高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流域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重点污染源、风险源定期排查和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实施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筑牢汛期水质安全防线,加强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及时开展汛期污染溯源整治,有效防范汛期污染风险。进一步完善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做好重点河湖蓝藻水华风险防控工作,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水生植被生态修复、鱼类种群和渔业结构优化、外调水和再生水等水资源调控措施,有效防范河湖富营养化。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开展水环境(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橡胶、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风险管理。
3.提高环境应急保障能力
充分发挥“以空间换时间”的“南阳实践”经验作用,健全全市重点河流、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全市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和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成果应用,常态化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从环境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建立覆盖全流域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与全市城市大脑建设紧密融合,形成环境应急物资大数据平台。不断优化应急力量,建立专业水生态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涉水应急培训力度,动态更新应急专家库名录,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创新水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1.建立水环境分区管理体系
紧密衔接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国家“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的流域分区管理体系,结合水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布局、河流走向和汇水区域,探索建立符合杭州特色的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划定水环境控制网格,推动形成流域区域协同的水环境控制网格分区管理体系。根据区域污染源分布特征,聚焦控制网格主要问题,适时调整重点管控断面和管控目标,明确治理清单,实现水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
2.优化治水绩效评价机制
进一步优化治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减氮控磷”为核心,加强全流域氮磷治理管控,完善总磷、总氮削减成效评估。将总氮浓度纳入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明确市控及以上断面总氮削减目标,全面实行新建项目总氮总量替代,协同推进总氮源头减排。加强对总氮污染源日常监管执法,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整改。进一步完善跨区县河湖水质、水生态评价,探索建立市内各区县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共同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3.持续推进流域跨界水体共保联治
以千岛湖水质保护为关键,深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组织实施杭黄流域合作共保十件事,协同做好流域污染源头控制和溯源治理。深化“钱塘江流域水环境共治共保联盟”机制建设,通过定期召开流域共治联席会议、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等,拓展流域共治共保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环境协同治理、水生态共同修复。
4.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充分挖掘与培育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探索开展水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支持淳安县依托水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饮料产业、生态渔业,打造区域水生态产品品牌。鼓励涉水文化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持续推进“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旅游线”建设,不断丰富“三江两岸”文化旅游产品,打造水上文旅金名片。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多元流转场景,持续拓宽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市场建设,推动水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高效转化。
(六)深化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
1.加速推进水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筑牢高质量监测数据根基。持续优化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完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将军岩水质综合观测站建设。推进地表水自动监测设施智能化改造工作,加强无人运维、智能采样、黑灯实验室等标志性智能技术应用,着力提升水质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托数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秀水卫士应用场景,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预警预报应用,构建“污染溯源-趋势预测-决策支持”的地表水水质智能预测预警系统,提升水质主动预警、科学分析、智能决策能力。加快水环境监测监管执法设备智能化迭代更新,全面提升智慧化非现场监管水平。
2.完善水生态监测体系
进一步健全水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水生态监测能力和技术手段,优化环境DNA监测技术的应用。加强水生态监测队伍和技术力量建设。加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藻类、嗅味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水源地特征污染物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到2030年,全市重点湖库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自动监测感知网建设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
3.提高治水全民行动氛围
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细化深化“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确保河道水质稳定达标。广泛深入开展新时代治水宣传教育,加强对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树立治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志愿服务队伍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培训和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巾帼护水岗”“河小二”“河小青”等社会力量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参与度。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营造全民治水的舆论氛围,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
四、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落实资金保障。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切实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依托高校、企业等各方科技力量以及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链发展优势,推进杭州科学治水的系统研究。支持和鼓励污染减排、水生态修复、外来物种防治、面源污染治理、节水及中水回用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积极推进治水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