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
一、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
长期以来,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
问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向国际社会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积极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开展节能减碳和生态建设,在7个省(市)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在42个省(市)开展低碳试点,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发展新模式。2014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2%,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216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21.88亿立方米,水电装机达到3亿千瓦(是2005年的2.57倍),并网风电装机达到9581万千瓦(是2005年的90倍),光伏装机达到2805万千瓦(是2005年的400倍),核电装机达到1988万千瓦(是2005年的2.9倍)。加快实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着力提升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科技支撑能力得到增强。
面向未来,中国已经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
政策导向,努力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中国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坚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
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努力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应对气候变化多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根据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际责任担当,中国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中国还将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形成有效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和能力,逐步完善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