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鼓励沿海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

2025-6-27 09:16 来源: 嘉兴市发改委

6月23日,浙江省嘉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件围绕风电作出如下规定:

1、加快建设现代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年度能源投资8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5个,10月底新建项目开工率达100%;建成投产项目10个,新增电力装机180万千瓦以上,其中迎峰度夏前新增电力装机150万千瓦以上。

2、鼓励沿海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

3、推动非统调煤电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进一步降低控制线损和系统运行费。

4、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发展,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供热、灵活性改造等“三改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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