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施行。《方案》紧扣“双碳”目标,系统布局新能源重卡推广、零碳通道建设、自动驾驶示范、配套
政策保障全链条工作,全力推动
交通运输智慧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明确了五年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区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到40%,保有量突破5万辆、占比达到20%左右,建设零碳运输通道5000余公里,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建设重卡充换电站,引导在重点场景科学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建成3条—4条自动驾驶零碳运输示范通道,形成多部门协同、多主体联动的推进机制。
《方案》系统布局建设零碳运输通道。《方案》提出,完善补能设施网络布局、加快高速公路零碳运输通道建设、有序推动普通国省干线零碳运输通道建设、打造中短途零碳运输示范线路、因地制宜推进新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补能设施管理等措施,重点构建“3横4纵2联”零碳运输大通道,打通口岸—腹地、内陆—港口、区内—区外互联互通的绿色货运走廊;拓展路网覆盖广度,到2030年在G6、G7等8条高速公路打造零碳运输通道3800公里,并加强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与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数智化改造的协同;打造普通国省干线零碳运输通道1300公里,优先在G210、G242等3条普通国省干线有序建设重卡充换电站,并在重点路段同步打造自动驾驶示范线路;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以及甘其毛都口岸打造中短途零碳示范线路。
完善新能源重卡运营服务和监管体系。《方案》明确,加快多场景拓展应用、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售后维修体系、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运输线路建设。将重点推动在干线运输、中短途运输、重大基建工程等多场景中优先采用新能源重卡,以标杆示范带动公路货运行业整体推广;推动联合构建零碳运输产业联盟,引导龙头企业搭建新能源重卡融资租赁平台,创新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综合能源服务等商业模式,并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参与零碳运输通道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出台《新能源重卡货运企业安全运营管理规范》,引导加强数据共享,提升运营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区布局维修站点,构建维修—救援服务体系;加强新能源重卡与自动驾驶协同发展,逐步拓展零碳运输+自动驾驶应用场景。
《方案》还明确,将通过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加强充换电站建设运营用电保障、做好充换电站建设运营用地保障以及发展自动驾驶产业,多措并举加强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
《方案》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内蒙古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进入系统化、规范化、全域化推进新阶段。为强化组织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注重统筹协调,健全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协同机制,探索建立省际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支持公路权属单位加密零碳运输通道充换电网络。同时,鼓励整车企业申报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及各类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各相关方牵头或参与新能源重卡相关标准制修订,鼓励在园区、厂区设置新能源及自动驾驶车辆专用绿色通道。此外,组织开展申报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等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支持各地结合“十五五”规划推动落实一批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