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今日发布《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责令2014年未按时履约单位限期开展二氧化碳排放履约工作的通知》,公布未履约企业名单以及后续工作。原文如下“
各重点排放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号)、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4年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及报告单位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14]2225号)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794号)相关要求,各重点排放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目前尚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完成此项工作。为保证本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顺利实施,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1号)规定,各重点排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对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我委将依据《决定》按照
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14家未按规定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额履约的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 | 北京市第五肉类联合加工厂 |
5 | 北京师范大学 |
6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
7 | 长青有限公司 |
8 | 北京锦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 | 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12 |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13 | 亿滋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
14 | 北京仁和热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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