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下,连续7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无到有、由好到优”,成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
新时代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对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考核办法》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重要党内
法规。出台《考核办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利器,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