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
——部署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同时,组织专家结合“十三五”碳排放强度目标下降分解,对我国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的覆盖范围、国家和地方总量设定以及配额分配等
问题开展研究。2015年1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下一阶段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2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相关数据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207号),大力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工作。3月份组织专家对全国各地2005年和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了联审,同时部署地方启动编制2012年和2014年温室气体清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供保障措施,将清单编制工作常态化,为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