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月,我国绿色转型相关投资增势较好。能源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清洁能源相关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太阳能、风力、核力、水力发电投资合计同比增长10.4%,保持较快增长。”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
此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投资
政策。
当前,我国绿色投资
市场面临哪些
问题?“十五五”期间,如何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中国环境报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
绿色投资领域有哪些特点?
2024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发布,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对于绿色投资来说,需要重点关注的五大绿色转型领域,包括能源、工业、
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以及农业。”施懿宸在谈及绿色投资的基本情况时告诉记者。
从投资主体来看,不同的投资主体,亦有各自偏好。
政府投资,主要发挥引导和奠定基石的作用,并基于绿色转型相关政策开展投资,倾向于投资私营部门不愿涉足的大型、长周期项目,从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入相关领域。
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
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以上支持范围中,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项目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
企业自主开展绿色投资,一方面是响应政策监管、规避环境风险的防御性举措,另一方面是基于对绿色资产盈利能力的明确预期,是主动抢占市场机遇、优化资产配置的战略选择。在投资偏好上,更关注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商业回报。因此,更侧重于与自身低碳转型、节能改造、数字化发展等挂钩的项目。
社会资本则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通过ESG基金、绿色债券等产品,为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提供成本更低的资金,并引导资本流向环境表现更好的企业,主要在监管绿色投资相关标准框架下,基于经济回报、风险管理、投资策略等进行绿色投资的选择。
从项目类型来看,基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绿色产业主要涉及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绿色贸易、绿色消费九大类别。风险偏好较低的机构投资者如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更倾向于支持回报稳定、周期适中,且具备政策支持的绿色项目;风险偏好较高的机构投资者如私募基金、产业资本等则更青睐周期较长,但潜在回报率更高,具备成长性的绿色项目。
融资需求与项目特性错位匹配突出
“对许多中小企业而言,参与绿色投资仍面临高门槛、长周期与政策覆盖面不足的突出挑战。”施懿宸进一步解释道,这不仅体现在项目本身,更深刻地反映在融资层面——企业的常规融资需求与绿色项目的特性之间存在显著匹配度错位。
较受青睐的大型、单体绿色项目与中小企业轻资产、小额度、灵活周转的融资需求难以契合。绿色项目尤其是新能源基建、节能技术改造等,普遍具有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而一些中短期绿色金融产品难以匹配企业绿色项目融资需求。这种期限错配迫使企业在项目远未实现现金流平衡前,就不得不面临再融资风险,更从长远上削弱了其开展长期绿色投资的意愿与能力。
“对企业和社会资本而言,在参与绿色投资项目时可能会面临项目盈利模式不清晰、投资回报周期过长、绿色技术不成熟导致的风险较高等问题,这需要监管、市场、金融等多方共同发力去解决。”施懿宸表示。
当前,我国绿色投资政策体系已取得显著进展。“《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出台,首次构建了一套统一适用于绿色贷款、债券、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的绿色项目判定标准,为形成规模化的绿色金融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施懿宸说。
然而,在至关重要的后端——信息披露环节,碎片化的问题依然突出。当前,披露要求在不同市场和金融产品间尚未统一,导致多数绿色项目的环境绩效、碳
减排量等关键数据,零散分布于企业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乃至ESG专项报告等不同文件中,不利于投资者进行信息收集和横向比较。
针对上述情况,施懿宸坦言,这可能引发新的市场挑战。一方面,部分主体可能利用披露漏洞进行不实宣传,为“漂绿”行为留下了空间;另一方面,它也阻碍了基于精准环境绩效的定价机制发展,影响绿色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防范绿色投资领域的资金挪用、“漂绿”投资等问题上,目前监管层面采取的措施以绿色金融数据报送和审查为主,在相关产品的认定上已有较为严格的口径和流程。
但除标准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外,市场上还存在大量广义的可持续金融产品。施懿宸表示:“类似部分带有‘社会责任’‘可持续’标签的债券和基金等产品尚未被统一明确定义和覆盖,导致其在资金用途、环境效益披露等方面存在模糊空间。这就需要监管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广义可持续/ESG投资的约束,形成相关标准从而减少‘漂绿’风险。”
多维度助推完成高质量绿色投资
谈及“十五五”期间如何优化绿色投资政策,施懿宸表示,一方面,将通过淘汰高碳落后产能、大力推进
钢铁、
有色、
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为绿色低碳产业腾出资源与环境空间。另一方面,着力构建风电、光伏、水电、核电多能并举的新型
电力系统,明确让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满足。此外,通过扩大全国
碳市场覆盖范围,形成有效碳价格信号,显著提升高碳排行业的运营成本,同时增强低碳、零碳项目的经济性竞争力,从而引导资本主动流向减排效率高的技术与企业。
为提升绿色投资的效率和质量,未来在绿色投资监管和服务体系方面,施懿宸建议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持续完善顶层设计,构建绿色标准体系。建议参考国际主流绿色分类标准,结合国内产业结构与绿色发展重点,持续完善清晰、可操作的绿色项目与资产认定标准。可借鉴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相对成熟领域的经验,分行业、分阶段推进标准实施,确保其可操作性与执行力。
二是优化政策激励,畅通融资支持渠道。建议为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和企业在融资准入、审批环节设立“绿色通道”,提升IPO、再融资、绿色信贷等业务的审批效率。在激励措施上,可构建多层次政策工具箱,对绿色投资实施分类、分阶段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低息贷款等支持,并在技术研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配套资源倾斜,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提升数据可信度。建议制定覆盖各类绿色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指引,明确绿色收入、
碳减排量、环境风险等关键绩效指标的统计口径、核算方法与披露频率,增强信息透明度与可比性。同时,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对披露质量高的主体给予激励,对虚假披露、“漂绿”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引入具备资质的
第三方机构对绿色数据进行核实验证,也是提升公信力、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
四是搭建公共平台,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完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绿色项目库与绿色资产信息平台,形成公开、可溯源的绿色投资参考目录,降低投资者识别成本。同时,应持续开展面向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的能力建设,通过专业培训、案例推广、投资者教育等方式,全面提升绿色投资生态的专业化水平。
五是构建绿色投资、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的发展生态。建议相关监管部门结合循环经济和消费升级规划,从主流消费品、消费场景环节入手,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绿色转型需求紧密对接,依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支持推进“链长+链主+专精特新”行动组合,以碳账户和绿色消费标签发展由需求端的“绿色消费金融”向回溯源的绿色金融的全体系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的绿色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