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制度建设是关键。而清晰地阐明制度的内在法理、明确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是建设“双碳”制度的重要环节。但是,人类制度建设的过往历史一再告诉我们,制度建设何其艰难!
对于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所必不可少的
碳排放环境风险规制制度而言,任何一个合格的研究者必须能够深入、全面、透彻地剖析其中的事理,即必须在科学的维度描摹碳排放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如此方能在事实意义上证明对碳排放行为予以规制的正当性。除此之外,必须在法理维度论证碳排放行为的规制措施的合理性,即个别的社会主体何以承担碳排放规制的负担,其他的主体却可能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规制负担。这是在伦理(社会)维度检讨碳排放环境风险规制制度的正义性。当然,这只是建构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制度的第一步。欲将双碳重大战略决策变为现实,尚需要进一步阐述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制度的具体内容,为其实证法化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简言之,有关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制度之研究,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一书契合我国“双碳”重大战略决策的需要,克服新兴重大课题所面临的文献资料不足、研究素材不足的困难,潜心探索,借助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等诸多学科的理论资源,深入剖析碳排放环境风险的自然事实性与社会建构性的双重属性,在此基础上清晰阐述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制度建设的重点规则群,牵涉对碳排放环境风险的评估、管理、沟通等众多程序,对我国“双碳”法治建设大有裨益。
概括而言,这部著作有三点值得学界关注。
其一,碳排放环境风险属性的分析。研习环境法的学者,看到“环境风险”这一语词,容易下意识地认为这一定是自然事实意义上的风险,从而企图设置某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以应对之。有关风险研究的其他学科却揭示有另外一种可能,即这种风险可能是社会建构性的,是社会民众“以为存在的客观事实”,但事实上并不存在。《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清晰地揭示了碳排放环境风险的自然事实性与社会建构性的双重属性,分析有助于国家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碳排放环境风险的实际危害性,从而分别设置不同的应对制度以消解自然事实性的风险与社会建构性风险,避免规制措施对碳排放企业的误伤。
其二,碳排放环境风险规制理念的阐明。人类不得不进行碳的排放以维系生存和发展。这导致对于碳排放环境风险的规制无法采取“命令—控制”式的方法。相反,为了提高碳排放环境风险规制的有效,不得不另辟蹊径。该著作深入地论证了合作规制理念的必要性以及在合作规制理念指引下制度建设的路径与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环境风险面源来源难以规制的
难题,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其三,碳排放环境风险全过程规制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构造。由于碳排放行为牵涉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需要从系统论、全过程的视角去建设碳排放环境风险规则制度。《碳排放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从评估、沟通、管理、保障等环节分别讨论相关制度的建设议题,避免了环境风险规制制度体系中的“短板效应”,有助于实现制度的整体化功能。
“双碳”目标的实现任重道远,碳排放环境风险规制制度的建设亦需与时俱进。期盼更多学者结合我国当下实践,推出更具前瞻性、更有力地支撑“双碳”目标实现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