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汕头轻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6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汕头市国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4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省级碳普惠减排备案的函》《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省级碳普惠的函》《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汕头市国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材料的函》收悉。经审核,汕头轻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6个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
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
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汕头轻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6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