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如何在“新常态”下继续推进中国的金融改革,理论体制与机制之间的关系,实现无缝对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对中国的金融业至关重要,也关系到“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能否成功实现转型和腾飞。
就“新常态”下的金融改革与监管,提出以下三点看法,供金融监管者和从业者参考:
在“新常态”下,金融应该而且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金融如何在“新常态”下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放松管制,改善监管,在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守住监管红线的同时,加大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但与此同时,也要密切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融资贵”的
问题非常明显,这与刚性对付不无关系。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种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和责任,打破刚性兑付。
导致“融资贵”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监管套利”。具有同样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却无法用同样的规则实现监管,金融产品纷繁复杂,许多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监管,往往借助过个“通道”,每借用一次“通道”,就要多缴纳一次“通道费”,从而导致融资成本的抬升。
“融资贵”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我们的法律体系里没有“证券”的明确定义,无法使资产的流动性顺利释放出来。在很多资产无法释放出流动性的情况下,财富无法得以创造。目前,新的《证券法》正在修订当中,如果“证券”的范围能够顺利得以扩展,更多的实物资产可以实现证券化,那么,财富效应就可以显现。
目前,中国金融业的服务面还受到各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大发展,使得原来无法被传统金融覆盖的地方,也可以获得金融服务。所以,我们需要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虽然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却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渠道,这对中国的金融改革来说,是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