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开展“光伏组件资源循环碳足迹管理标准化试点”自行采购公告

2025-7-22 15:38 来源: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田区开展“光伏组件资源循环碳足迹管理标准化试点”

  预算金额:50万元。

  采购需求:盐田区在光伏产业布局、碳普惠实践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具备开展先行先试的良好条件。根据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有关要求,拟聚焦光伏组件从退役到再生全链条的碳足迹量化、管理与优化的创新试点,符合“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等重点方向,在盐田区开展光伏组件资源循环碳排放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提供建设内容及工作方案咨询相关工作。

  服务内容包括:

  1.标准化现状调研。开展光伏组件资源循环标准化现状调研,研究分析国内外标准化现状,形成分析报告。

  2.标准化试点建设内容咨询。按照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要求,围绕光伏组件资源循环,开展实地调研,策划重点建设内容形成任务清单,并提供技术咨询。

  3.关键标准立项建议。提出3-5项关键标准立项建议。

  4.工作方案咨询。按照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要求及重点任务,深化工作流程,制定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如发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三、其他服务要求

  (一)拥有专业技术团队,项目团队需8人以上,需提供团队人员名单,需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团队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从事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在服务期限内团队人员保持固定。

  (二)项目成果为形成2份报告:《光伏组件资源循环标准化现状调研报告》和《光伏组件资源循环碳足迹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包含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内容、关键标准立项建议等内容)。

  四、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实施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团队人员及费用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八)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由招标人成立采购小组,对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作有效性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组织评审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价格、服务能力、实施方案、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中标候选人。

  六、公告期限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七、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4日18时(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或电子版扫描件。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一式3份)报送至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6楼630室;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jhjsfw@yantian.gov.cn;联系电话:0755-88170921。

  八、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 0755-88170921          

  地 址: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 

  九、评审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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