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关联产业链
租赁产业主链是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为起点,从租赁基本模式“三方两合同”出发,围绕租赁资产形成过程中涉及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投融资、供应商的设备促销、租赁资产交易、资产后续处置等各个核心环节,分析各环节之间的资源传递和价值转移关系,最终找出租赁产业发展的运行规律。租赁关联产业链主要是参照银监会和商务部提出的租赁服务主要领域,提炼归纳出以出租人、承租人、设备供应商为核心主体的关联产业集群,找出与租赁产业发展相交集的重要关联产业,来研究租赁产业主链与关联产业链内在的互动关系。
图:租赁全产业链示意图
首先,投融资渠道的建立是支撑租赁产业链扩张和延伸的重要条件和关键所在。出租人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的核心,上游关联产业主要指投融资产业类型。其中,投融资机构涵盖境内外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出租人的下游关联产业主要指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组织增信,动产或不动产担保等。
其次,设备制造商所关联的上游环节是指设备的生产商,下游产业指设备的经销商或贸易商。融资租赁作为设备供给产业的一种营销载体,通过实现产品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有效分离,突破了传统的买断式销售模式,因此具有较强的产品促销功能。与此同时,融资租赁模式对于促进国内生产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扩大海外
市场份额也有重要促进作用。
第三,对承租人而言,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为其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而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信贷等融资方式。目前我国承租人所包含的产业链条,分布于实体经济中的众多产业类别,例如农林牧副渔业、工业、房地产、建筑、文化教育、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采矿、
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与供应等。
最后,租赁资产形成、交易、处置过程需要众多的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因此形成了租赁主产业链延伸而出的中介服务产业集群。主要包括:租赁经纪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