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
内蒙古赤峰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申报包含
碳排放领域,在重点企业及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
碳足迹、低碳、零碳园区标准化试点,探索
节能降碳的标准化实施路径。 内容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公开自愿:试点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
(二)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突出差异化探索。
(三)动态管理:强化过程监管,注重试点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四)经验共享: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可复制的标准化试点模式。
二、申报领域与方向
(一)国家标准化试点
1.智慧农业:聚焦智能温室、植保巡检、精准灌溉、智慧养殖、工厂化生产等场景,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碳排放:在重点企业及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低碳、零碳园区标准化试点,探索节能降碳的标准化实施路径。
3.高新技术: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标准
化工作机制,推动科技研发、知识产权与产业化深度融合。
4.服务业:在养老家政、文化娱乐、商贸物流、平台经济等领域,探索服务业标准化与新技术、新模式的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
5.基本公共服务:立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在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保障等领域开展试点,促进服务均等化。
6.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聚焦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城市治理、卫生健康等领域,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二)自治区标准化试点
1.农业:在防沙治沙、生态保护、农业节水、高标准农田、智慧养殖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2.工业:在绿电、绿氢等新型能源、循环经济、风电光伏、双碳、算力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3.服务业:围绕冰雪经济、资源节约、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商贸流通、平台经济、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民生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临空经济、智慧城市、北疆文化建设、社会救助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承担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领域限制:对于国家标准化试点,各地方总数不超过6个(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专项可额外推荐2个),同一领域不超过2个;对于自治区标准化试点,各盟市总数不超过4个,同一领域不超过2个。
(三)工作基础:具备明确的标准化工作规划、专职团队及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试点任务与要求
(一)标准体系构建:梳理现有标准,补充制定缺失标准,形成覆盖全流程的标准体系。
(二)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标准实施机制,开展培训、评估和改进,确保标准落地。
(三)需求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标准实施中的
问题,为国家标准制修订提供依据。
(四)经验总结推广:通过年度总结、验收报告及经验交流活动,提炼可复制的标准化模式。
五、材料提交
(一)国家标准化试点
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同时,国家标准化试点还需于上述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详见附件2)
(二)自治区标准化试点
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5970889 13947602679
电子邮箱:cfbzh5970889@163.com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天义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