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际水泥行业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及减排的发展情况

2015-4-25 01:40 来源: 《中国水泥》

国际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控制

2001年全球水泥产量为17.5亿t,而到2012年增加至约38亿t,10年间平均增速约7.5%见图1。按各地区划分的水泥产量变化见图2,其中各地区均以2001年为基准100。



10年间亚洲、非洲和独联体国家的水泥产量均有显著增长,较2001年分别增长近2.5、2.2和2.0倍;而大洋洲、美洲、欧洲水泥协会成员国和欧盟的产量增长缓慢,甚至有所下降。而据世界水泥可持续发展倡议行动组织(CSI)统计,目前国际熟料CO2排放系数平均值为853kg/tcl,单位水泥CO2的排放系数约为0.55~0.95kg/t。

面对巨大的水泥产量及CO2排放量,各个国家或地区采取了诸多措施来缓解水泥行业CO2排放量的持续增长。在此以美国和欧洲为例进行简述。

在水泥标准方面,美国现行ASTM标准允许一定条件下在水泥中掺加部分混合材,而之前的标准一直不允许混合材掺入。除此,由加州大气资源委员会(California AirResources Board)提出了加州地区的低碳水泥标准,旨在2020年实现吨水泥CO2排放量达到0.69t,并实现CO2减排24%。其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石灰石混合水泥比例和使用低碳燃料等见表1。


除上述标准外,美国环保署(E PA)和美国能源部(DOE)于1992年启动的“美国能源之星计划”对提高水泥行业能源效率,降低单位产品CO2排放量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该计划为包括水泥行业在内的特定工业部门建立了企业能源性能指标—EPI,并为企业提供免费测试。EPI取值位于0~100分。环保署定义行业内全国平均得分为50分,而能源效率更好的工厂得分75。2013年8月,美国第五大水泥生产商-意大利西麦斯公司宣布,EPA和DOE判定其在美国的5个水泥工厂具有优良的能源性能,并已获得“能源之星”的称号。

欧洲水泥标准将通用水泥分为5大类,并规定了每类水泥中混合材的最大掺量。图3表示了从2000年到2010年欧洲水泥品种的变化情况,可知允许混合材掺量<5%的CEM I类水泥有明显下降,而这对减低单位水泥CO2排放量有促进作用。

除此,成立于2 0 0 5年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 UETS)是京都机制下最重要、最成熟的碳交易市场,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碳交易体系。EU-ETS涉及到了包括水泥行业在内的主要工业部门,并为每个部门制定了完整的温室气体监测与报告协议。要求每年3月31日前报告上一年度的排放数据,并由政府指定的独立第三方来核查。经过核查的上年排放量如果超过发放的配额(EUA),则必须到市场上购买超出的数量。2008年,EU-ETS市场总共交易CO2 31亿t,交易额919亿美元。

除交易系统外,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工业部门就积极采取自愿协议的方式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随后又不断对其进行修订和强化。自愿协议主要分为完全自愿、采用法规及能源税或碳税作为推动、将能源税或碳税和严格法规相结合三种方式。在现有的自愿协议中,比较成功的是英国气候变化协(ClimateCha nge Ag reements)、丹麦的能源效率协议(Energ yEfficiency Agreements)以及荷兰的长期协议(Long-TermAgreements)。上述措施对间接降低水泥行业CO2排放量均有显著促进作用。

除各个国家或地区针对水泥行业所采取的CO2减排措施外,国际大型水泥集团也采取了相关碳减排措施见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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