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8 日,
内蒙古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系列地方标准,为当地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该系列标准涵盖了火电工程、太阳能发电工程、水利工程、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油田开发工程等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求,以及能源
化工类园区、物流类园区等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已完成 90 余个重点工程项目和 110 个开发园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已在 970 多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应用。下一步,区气象局将推进行业标准制定,完善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