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美”共建框架体系,共安排33类、253项重点任务。其中,工程建设类任务69项,管理
政策类任务184项。
一是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各区和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美丽建设模式创新,推进宝山、金山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第六轮崇明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二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出台
碳排放双控目标考核以及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建立船舶、汽车、
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产品
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快现役煤电“三改联动”改造,启动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三年实施1200项结构调整项目,培育一批绿色低碳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和特色企业。加快打造临港多式联运中心,推进港口机场内设备和车辆新能源替代,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船舶淘汰更新。完成既有公共建筑
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持续开展“百”“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削减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大气方面,推进焦化、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00家以上重点企业低VOCs源头替代,新建锅炉炉窑原则上使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分步实施国四柴油车全市限行,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重点企业VOCs深化治理和餐饮油烟、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管控等六大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水方面,出台进一步加强污水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健全雨污水处理厂站网一体化建设运维体系,推进白龙港污水三期、泰和等扩建工程,完成雨污混接和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480公里河道整治,建设6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成一批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土壤方面,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完成吴泾地区和吴淞先行启动区土壤污染状况摸底调查。海洋方面,落实国控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开展海洋垃圾治理试点,实施奉贤滨海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2025年建成杭州湾-金山段美丽海湾。固废方面,建成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三期等7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意见,拓展土方消纳空间,到2026年底建成600个无废细胞。
四是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新增黄浦江沿岸约6公里滨水贯通岸线,苏州河沿岸建设20公顷滨水绿地及公共空间,打造300个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400公顷楔形绿地、新增18处“环上”公园,新改建120座口袋公园,建成各级绿道350公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境花园和美丽乡村。
五是加强系统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设黄浦江上游、大治河等生态走廊,完成崇明北湖自然保护地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完成8个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建设。出台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公益林质量检查专项行动。
六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彰显韧性之美。加强水源保护区优化和精准管控,实施原水西环线和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快推进九段沙、崇明北沿等重点区域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和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出台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七是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彰显人文之美。积极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每年举办生态环保艺术节活动。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建成1100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每年创建300家绿色餐厅、100家“光盘行动”示范店和50家国家级绿色商场。
八是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出台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技专项,建设一批绿色低碳概念验证中心。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移动源、餐饮油烟等智慧监管平台。
九是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彰显和合之美。推进杭州湾石化化工VOCs“三统一”协同治理,实施太浦河清水绿廊工程,建立建筑垃圾联防联治机制,推动“无废城市”区域共建。推进上海港-洛杉矶港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筹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
十是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彰显善治之美。修订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等一批管理办法,制修订
钢铁、制药行业等一批环境标准。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化改革,优化上海碳
市场运行机制,构建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
此外,为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实施,提出了包括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投入保障和实施跟踪评估等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