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推进,注重配套制度建设
碳交易是一种用
市场方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机制,通过让排碳“有价”,倒逼企业
节能减排。目前,我国已在7省市试点设立碳交易二级市场,分别为湖北、
深圳、上海、
北京、广州、天津和重庆,湖北是中部地区唯一的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份。
湖北模式有何特点?不同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试点的积极型模式,湖北
碳市场采取了稳中求进的稳健型模式。
湖北碳市场规制起点较高、规制企业较少、规制范围适中,淘汰落后重工业产能的意图明显。《湖北省碳排放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湖北省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期的特点,拟纳入规制的排放源企业150家左右,系2010年~2011年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或超过6万吨标准煤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涉及
钢铁、
化工、
水泥、
电力、
造纸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涉及电子、
航空等湖北省需要大力发展的行业。
《方案》中涵盖的150家排放源碳排放总量约占全省总量的35%,意图通过配额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增加工业企业生产成本,推动技术创新来实现
节能减排。
此外,湖北省配套制度中
认证机构的安排也是亮点。湖北省在试点工作初期选定5家
第三方认证机构,每家机构平均服务30家排放源企业,有利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