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B9707820251401
二、合同名称:海曙区
碳排放权核定及分配试点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NBHSWCS320
四、项目名称:海曙区碳
排放权核定及分配试点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地 址:海曙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六楼
联系方式:89297157
供应商(乙方):宁波浙东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汇海路26号环领未来大楼1号3-1室
联系方式:13616887937,0571-899213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曙区碳排放权核定及分配试点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开展海曙区碳排放权核定及分配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海曙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服务要求:选取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数据调研与碳排放核算,开展碳排放权核定及分配试点制度体系研究,明确试点建设思路目标与任务措施,编制形成海曙区碳排放权核定及分配试点建设方案,开发海曙区碳排放权核定及分配管理服务平台,指导试点企业使用碳排放权助力高质量发展案例落地应用。
服务时间:2026年3月底前完成,最终时间以采购人确定的是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没有标准及规范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合同金额(元):8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