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2015-2-26 15:4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5年2月26日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牢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综合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49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全年出生人口1687万人,出生率为12.37‰;死亡人口977万人,死亡率为7.16‰;自然增长率为5.21‰。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为2.98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为2.53亿人。
 
1 2014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年末数(万人)比重(%)
全国总人口136782100.0
  其中:城镇7491654.77
    乡村6186645.23
  其中:男性7007951.2
    女性6670348.8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4]2395717.5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9158367.0
    60周岁及以上2124215.5
      其中:65周岁及以上1375510.1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63646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332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71392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306739亿元,增长8.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2%。
 

 
  就业继续增加。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9310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9%。全国农民工[6]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长2.8%。
 

 
  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全年国家全员劳动生产率[7]为72313元/人,比上年提高7.0%。
 

 
  价格水平涨幅较低。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2%。农产品生产者价格[8]下降0.2%。
 

2 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    标全  国  
城  市农  村
居民消费价格2.02.11.8 
  其中:食 品3.13.32.6 
     烟酒及用品-0.6-0.7-0.5 
     衣 着2.42.42.4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1.21.21.2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1.31.21.5 
   交通和通信-0.1-0.20.0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91.91.7 
   居 住[9]2.02.11.9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月同比上涨城市个数上半年各月均为69个,下半年月同比上涨城市个数逐月减少, 12月份为2个,月同比价格下降城市个数增加至68个。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40350亿元,比上年增加11140亿元,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119158亿元,增加8627亿元,增长7.8%。
 

 
  注:图中2010年至2013年数据为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数,2014年为执行数。
 
  外汇储备略有增加。年末国家外汇储备3843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17亿美元。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6.1428元人民币,比上年升值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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