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 ... ... ...

2015-2-26 11:48 来源: 应对气候变化处

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2015〕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规定,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020-83138604、83138670,传真:020-83138670,电邮:gdets@gd.gov.cn)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