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民用建筑工程
碳排放量核算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在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工程施工中贯彻落实国家及
西藏自治区相关
政策,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贯彻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西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
减排,规范民用建筑碳核算方法,现将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民用建筑工程碳排放量核算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zjt.xizang.gov.cn查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
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处(邮政编码:850000),并请在信封在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kjjn2020@163.com。
(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