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银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类型及发展状况
国外银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较早,碳金融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开展的业务类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碳基金专门为碳
减排项目提供融资,包括从现有减排项目中购买排放额度或直接投资于新项目。这类基金包括国际多边援助机构受各国或地区委托所设立的碳基金、金融机构设立的盈利性投资碳基金、政府双边合作碳基金及一些自愿进行减排的基金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募集基金方式,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碳基金都应该是未来充满潜力的融资方式。
首个碳基金是世界银行在1999年建立的1.8亿美元的原型碳基金,之后,碳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各种形式的碳基金相继出现。到2009年,国际碳基金的总数已达87只,资金规模为161亿美元,此外还有6只酝酿中的基金,资金总规模为32.3亿美元(Finaneial Solutions,2009),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被改写。国际投行与国际上一些领先的商业银行都看好这一发展潜力巨大的
市场,纷纷投资到碳基金的这一领域上来,如瑞士信托银行、汇丰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共同出资1.35亿英镑建立的国际上规模最大的碳基金——排放交易基金、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与日本
政策投资银行出资建立的日本碳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建立的亚太碳基金等。
(二)低碳项目贷款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低碳项目贷款的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CERs收益权等碳权质押。总的来说,目前商业银行重点关注3个领域的投资机会:(1)低碳技术领域,旨在降低能源消费的
碳强度,控制二氧化碳的增长速度,如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和低耗能设施等;(2)可再生能源领域,旨在走出人类目前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脱钩”,如生物能源、风能、太阳能、水能、海洋能和燃料电池能等;(3)能源效率管理领域,如高效建筑、建筑材料、能源储存与转化等。
目前,商业银行使用最多的项目融资标准是赤道原则。2003年6月,10家银行首次宣布实行“赤道原则”,银行在提供资金支持之前,对项目进行社会和环境评估。截至2009年10月,共有68家银行机构加入赤道原则,包括中国的兴业银行。这些银行占有国际融资的90%以上,其业务更是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2005年起花旗银行遵循赤道原则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项目融资1000多亿美元,2009年以来花旗中国完成了包括中航惠腾风电设备、巨力新能源和天课华能源科技等多家涉及新能源行业的金融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总计2000万美元的融资。